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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鹿邑县开展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公告
2023-05-22 来源:互联网
简介 本次资质动态核查采取企业自行申报,主管部门重点核查的方式进行。逾期未申报的企业将直接视为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
全县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当前对建筑业企业的管理,健全资质动态核查长效机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市〔2023〕7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方式
本次资质动态核查采取企业自行申报,主管部门重点核查的方式进行。逾期未申报的企业将直接视为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
二、申报阶段
(一)申报对象:在鹿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已取得资质证书的所有建筑业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间:2023年4月6日至6月6日。
(三)申报内容:申报建筑业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主要人员情况表》,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统计局产值报表截图和增值税发票。近两年新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仅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
(四)申报方式:注册地在中心城区的建筑业企业将材料报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注册地在各县(市、区)的建筑业企业,将材料报到属地主管部门相关股(科)室。
三、动态核查阶段
(一)核查时间:6月12日至7月12日。
(二)重点核查范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产值和增值税为零的建筑业企业;法人代表相同且多次申请劳务、特种作业资质并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增项其他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采用“双随机 一公开”随机抽取的20%正常经营的建筑业企业。
(三)核查内容: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主要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近三年来,企业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是否仍未整改到位一;
4.企业取得资质3年以上,是否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和履职是否到位,人证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和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
(四)核查评级。根据核查情况分别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处理意见。
(五)反馈结果。各地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汇总属地企业基本情况,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企业基本情况表》《周口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一览表》一并上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7月20日前,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初步结论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
(六)作出处罚。资质动态核查评级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的升级、增项、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不得承揽相应类别资质对应的新工程,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撤回相应资质。
联系人及电话:张彪 15896740970 韩义17739307588
地址: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址:(卫真西路与宋河大道交叉口向西200路北)。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当前对建筑业企业的管理,健全资质动态核查长效机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市〔2023〕7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方式
本次资质动态核查采取企业自行申报,主管部门重点核查的方式进行。逾期未申报的企业将直接视为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
二、申报阶段
(一)申报对象:在鹿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已取得资质证书的所有建筑业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间:2023年4月6日至6月6日。
(三)申报内容:申报建筑业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主要人员情况表》,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统计局产值报表截图和增值税发票。近两年新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仅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
(四)申报方式:注册地在中心城区的建筑业企业将材料报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注册地在各县(市、区)的建筑业企业,将材料报到属地主管部门相关股(科)室。
三、动态核查阶段
(一)核查时间:6月12日至7月12日。
(二)重点核查范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产值和增值税为零的建筑业企业;法人代表相同且多次申请劳务、特种作业资质并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增项其他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采用“双随机 一公开”随机抽取的20%正常经营的建筑业企业。
(三)核查内容: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主要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近三年来,企业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是否仍未整改到位一;
4.企业取得资质3年以上,是否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和履职是否到位,人证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和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
(四)核查评级。根据核查情况分别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处理意见。
(五)反馈结果。各地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汇总属地企业基本情况,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企业基本情况表》《周口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一览表》一并上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7月20日前,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初步结论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
(六)作出处罚。资质动态核查评级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的升级、增项、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不得承揽相应类别资质对应的新工程,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撤回相应资质。
联系人及电话:张彪 15896740970 韩义17739307588
地址: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址:(卫真西路与宋河大道交叉口向西200路北)。
附件:
1.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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